
日前,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《科技特派員服務和管理規范》(DB33/T 1316—2023),該省級地方標準將于2023年8月28日起實施。
據悉,該省級地方標準由浙江省科技廳牽頭組織實施,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、省農業科學院、浙江農林大學等5家單位共同編制。內容包含:范圍、規范性引用文件、術語和定義、組織和人員要求、服務模式、服務要求和管理要求等7個章節。
根據標準,科技特派員是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聯合其他相關部門,按照一定程序從高校、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選派到基層,開展技術服務或創新創業的專業技術人員、團隊或法人單位。科技特派員包括個人科技特派員、團隊科技特派員和法人科技特派員。

什么人可以擔任科技特派員呢?科技特派員應熱心基層科技服務工作,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、技術能力和溝通表達能力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等。其中,團隊科技特派員至少由 5 名跨學科科技人員組成,法人科技特派員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 3 名及以上個人科技特派員。
科技特派員具體承擔哪些工作職責呢?該標準詳細列舉了11項職責:技術指導和服務、示范基地建設、科技研發、成果轉化、人才引進與培養、知識技能培訓、政策宣傳與科普、戰略規劃、創新創業帶動、資源集聚和品牌培育等。

新出臺的《科技特派員服務和管理規范》明文規定:“科技特派員可攜帶技術、項目和資金,通過技術入股、資金入股、技術承包或租賃經營等多種形式,在基層創辦、領辦、協辦科技企業、專業合作社、專業技術協會、中介機構等,與基層經營主體結成利益共同體,服務帶動產業發展,或協助服務對象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創新創業。”
浙江省科技廳農村處負責人表示,《科技特派員服務和管理規范》提煉了浙江實踐中成熟的“1人+1鄉”“1團+1業”“1家+1縣”等特色服務模式,規范了科技特派員服務流程,優化了科技特派員機制建設、過程管理和動態績效評估等管理要求。
科技特派員制度最早誕生于1999年的福建南平。20年來在歷屆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下,浙江逐步形成了“1333”的工作體系和諸多做法經驗。統計顯示,截至目前浙江省累計派遣科技特派員3.9萬人次,投入財政經費15.36億元,助力農民增收63.5億元、企業增效45.1億元。
https://difang.gmw.cn/zj/2023-08/25/content_36789159.htm 《光明日報》客戶端:2023.8.26